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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想结婚这个房子的归属一直是争议焦点

发布时间: 2022/01/28   阅读次数: 54804    来源: 扬扬    作者: 扬扬
南平的小伙伴们 关于想结婚 这个房子的归属一直是争议焦点 民法典实施后,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们主要分婚前婚后和 父母出资着两部分理解
南平的小伙伴们
关于想结婚
这个房子的归属一直是争议焦点
民法典实施后,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们主要分婚前婚后和 父母出资着两部分理解

婚前婚后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婚前一方全额出资的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婚后为个人财产
那有一种情况是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
那是否就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呢?
那司法实践中认为这是一种
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
需要双方长期共同生活
才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所以婚后加名并不必然为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婚后女方负责装修和家具
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第二种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的名字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
以另一方名义购房
若无特殊情况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
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方个人所有

则为登记方个人的财产

第三种
婚前一方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
婚后共同还贷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那共同支付的贷款及增值部分
是属于共同财产
未还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第四种
婚前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的名下
这里有两种形态即可约定共同共有
分割时原则上各一半
也有约定按份共有
第五种
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若只付了首付房款尚未还部分
及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若登记在双方或非出资方名下为共同财产
第六种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
无论登记双方或一方都为共同财产
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且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赠予
则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如非赠予,则为共同财产
今天我们先讲到这里
下期我们再讲下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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